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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在8月1日驾驶天津牌比亚迪行经保津高速天津方向容城段时,发生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拨打12122高速交警电话后,小周的车被拖到容城保津高速公路清障停车场。但小周在办理完手续后提车时,却被告知需交拖车费3500元,讨价还价后,小周交了2500元后才被放车。本报曾多次报道高速公路违规天价拖车的问题,去年9月份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也曾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在保津高速公路容城段,违规收取天价拖车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轮胎脱落出车祸
8月1日17时20分,天津司机小周驾驶天津牌照比亚迪轿车在津保高速开往天津方向、行经容城路段时,由于车辆左前轮胎半脱落,发生了较严重的交通事故。
小周随后拨打了12122高速报警电话,半个小时后,清障车到达,摆了5个锥筒,并把车从高速公路中间拖到路边。过后,高速交警大队容城大队民警赶到了现场,同时跟过来一辆拖车。民警收走了小周的驾驶证、行驶证和身份证,并让他自己去容城高速交警大队办手续。
清障车向小周索要了500元清障费,说“这是高速官价,一个锥筒100块”。小周询问拖车费用大概多少钱,但对方并不愿意说明,只是说没多少。没办法,小周只能让其拖走车辆。
不足17公里拖车费2500元
小周说,这起交通事故为单方责任,并不涉及第三方。两天后,他在容城高速交警大队办完相关手续后,就到事故车辆停车场准备提车。
小周告诉记者,当时停车场负责人称拖车费是3500元,不交拖车费不放车。小周认为事故发生现场离容城事故拖车公司停车场只有17公里的距离,3500元实在是天价拖车费。
在小周的追问下,该停车场负责人声称定价原则为天津标准,因天津标准是全国最高,按规定不论车型、吨位,一律3500元。最后,经反复讨价还价后,拖车费用最终定为2500元,另加100元出门费。小周说,出门费就是将车开出停车场的费用,停车场单独向其开了一张百元票据。
小周说,此次事故,加上在事故现场向清障车支付的500元清障费,他一共支付了3100元。
小周向记者提供了相关票据的照片。记者注意到,在8月3日出具的一张发票上,收款方为容城县保津高速清障停车场,项目为施救费,金额为2500元。在同一天出具的票据上,收费项目字迹模糊不清,金额显示为100元。
违规收费乱象亟待整治
近两年来,本报曾经多次报道高速公路违规收费乱象。去年,记者就曾对保津高速公路容城段出现天价拖车费进行过报道,虽然事后经高速交警容城大队协调,退还了当事车主部分费用。但一年过去,该路段违规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记者也曾与相关从业者进行过调查。据知情人透露,高速公路施救违规收费具有普遍性,几乎每家高速公路清障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超标准收取施救服务费现象;二是收费标准具有随意性。由于高速公路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高速公路施救单位服务收费的随意性较大。特别是对清障拖车服务费、吊车使用费凭空要价,没有标准可言;三是收费手段具有隐蔽性。部分高速公路施救单位为掩盖其违规收费行为,在票据上仅填写金额,不填写拖车公里数或使用吊车的时间,为物价部门检查设置障碍。
天津籍司机小周说,他记得去年本报曾经报道过保津高速容城段存在天价拖车费的问题,没想到这么长时间依然存在,还被自己赶上了。另外,小周也质疑,他在保津高速公路河北容城段出的事故,拖车单位也是容城的,为何要按照天津的标准收拖车费。他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乱象进行整顿。
两部委明令禁止乱收费
近年来,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主体不明确,救援服务与收费行为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指定社会机构实施救援并收取高额费用,加重了车主负担,社会反映强烈。
为整顿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乱象,2010年9月1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各级价格、交通运输部门对违规救援和乱收费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通知》要求,处理事故车、故障车时,救援服务收费标准须公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
我省有标准小车10公里内150元
记者从保定市物价局了解到,由于我省道路拖车服务实行社会化经营以后,各拖车企业收费标准不一,车主投诉较多。为维护广大车主权益,2005年9月份,省物价局出台了“道路拖车服务临时收费标准”。保定市物价局于随后也向各县(市)区物价局下发了该收费标准,并规定各收费单位必须将车辆类别及型号、收费标准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标准规定,拖拉二吨(不含二吨)以下小型车辆(二三轮摩托车、拖拉机减半征收)的,10公里内应收费150元,10-20公里内250元,20-30公里内350元,30公里以上为500元。拖拉二吨(含二吨)以上,四吨(不含四吨)以下中型车辆的,10公里内收费250元,10-20公里内收费350元,20-30公里内收费500元,30公里以上600元。等等。
该标准规定,市内外公路、高速公路清障收费均执行此标准。收费标准按清障车实际拖运事故车、故障车里程计算。与此同时,通知也注明该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含装卸费。
据保定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自2005年该标准出台以来,并未更新过,目前,保定市物价部门执行的仍然是这个标准。
记者就高速公路施救违规收费咨询了王笑娟律师事务所张娜律师,据她透露,高速公路拖车公司大都由交警部门的指定,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车主没有选择的余地。她建议,物价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明确收费标准,如车主对拖车公司收费不满意,可向当地物价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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