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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监督管理办法 |
作者:专用特种汽车|原创来源: www.gzclw.com|发布时间:2011/3/31|查看次数:3598 |
关键字标签:燃油达标公告 运输车辆燃料消耗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节选)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节能降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是指拟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国产和进口车辆。 第三条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和货物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以下简称JT711)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以下简称JT719)的要求。 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第三十二条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及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客运、货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步骤另行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2010年3月1日起,在配发《道路运输证》时,应当将燃料消耗量作为必要指标,对照《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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